本標準與GB26512-2011《商用車駕駛室乘員保護》的主要差異有:
——對于正面撞擊試驗(試驗A),N3類車輛和總質量超過7500kg的N2 類車輛,撞擊能量增加為55 kJ。
對于N1類車輛和車輛總質量不大于7500kg的N2類車輛,撞擊能量應為29.4kJ。
——增加 A 柱撞擊試驗。
撞擊能量應為29.4kJ。
——在頂部強度試驗中,N3類車輛和總質量超過7500kg的N2 類車輛,增加動態預加載試驗—駕駛室側面擺錘20°撞擊試驗。
撞擊能量應不小于17.6kJ。
——增加后圍強度試驗的相關要求。
駕駛室后圍應能承受最大允許裝載質量每1000kg施加1.96kN的靜載荷。此靜載荷應通過置于車架上的不小于整個后圍的剛性壁障施加在至少車架以上的駕駛室后圍上,剛性壁障應垂直于車輛的縱向中心軸線,且平行于中心軸線移動。
此次標準修訂主要升級了撞擊試驗的標準,增加了試驗標準中撞擊的能量值,新增了側面撞擊的試驗標準,以提供意外撞擊時對車輛駕駛員更好的保護,涉及的相關的科學儀器是沖擊試驗機等,此次標準修訂可能將提升車輛等相關行業對沖擊試驗機的采購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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